[摘要] 本报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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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王朝晖)记者日前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职工家庭(包括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泉州(楼盘)市辖区内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每年提取一次夫妻双方的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根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相关通知,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可按上年度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租住商品住房的,提取金额不超过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确定的租房提取额度,2015年职工每人每年提取金额不超过7200元。今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将根据市场租金水平变化情况,动态调整租住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并予以公布。
租房提取的材料包括: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提供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机构出具的租金缴纳证明。租住商品住房的,提供租房所在地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无房证明、租住房屋的有效证明材料(所租房屋的所有权证、经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经房地产主管部门或公安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备案证明,以上三项材料任选其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缴存职工提取申请资料齐全的,审核无误后应即时办理。需对申请资料进一步核查时,应在受理提取申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办结。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强调,职工或相关机构利用虚假材料骗取、套取住房公积金的,应当立即停止支付或责令职工限期退回所提金额,并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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