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月13 日,记者从马鞍山市人社局了解到,马鞍山市人社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与市卫计委联合转发了《关于做好进城落户农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关系转移接续工作的办法》的通知,明确从2016 年1月1 日起,进城落户农民和流动就业人员等可参加或接续城镇居民医保或城镇职工医保。
1月13 日,记者从马鞍山市人社局了解到,马鞍山市人社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与市卫计委联合转发了《关于做好进城落户农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关系转移接续工作的办法》的通知,明确从2016 年1月1 日起,进城落户农民和流动就业人员等可参加或接续城镇居民医保或城镇职工医保。
参保缴费年限可合并计算
通知明确,进城落户农民和流动就业人员在其转出地参加的城镇(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农合的参保缴费年限,与参加马鞍山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合并计算。马鞍山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年限折合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按照《中共马鞍山市委、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城乡一体化基本医疗保障体系的实施意见》(马秘(2008)30 号)规定执行。
参保人员同时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的,其缴费年限不重复计算;参保人员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农合的同时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其缴费年限按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计算。
经办机构将进一步简化手续
通知指出,进城落户农民和流动就业人员等参加马鞍山市的基本医疗保险后,市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据参保人医保关系转移申请,通知其转出地经办机构办理医保关系转移手续,对转出地经办机构为其开具参保(合)凭证进行审核,并将其参保缴费和权益享受信息等连续记入业务档案,保证参保记录的完整性和连续性。
同时,市县社会保险和新农合经办机构要进一步完善经办规程,简化手续,方便进程落户农民和流动就业人员等医保关系转入或转出马鞍山,保障他们待遇享受。医保关系如何转移?
进城农民如何参加马鞍山城镇医保?
据了解,本市进城农民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外地进城农民需携带身份证、户口本、马鞍山市居住证,到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一楼事务代理窗口办理参保手续。办理时间为每月5 日至21 日。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的,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缴费年限不够可以一次性缴足,缴足后可享受退休职工医保待遇。补缴标准按退休当年度缴费基数补缴。
进城落户的农民中,有很多是从外地返乡就业的,在外地参加了医保。他们到了马鞍山之后怎么办?据介绍,从外地返乡就业的进城农民,已就业的可带当地社保局医保参保凭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到马鞍山市社保大厅二楼六号窗口办理转移。没就业的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到马鞍山市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办理医保手续。
“有进也有出”。对于辞职离开马鞍山的进城农民,他们该怎么办?本人可带身份证到马鞍山市社保大厅4-6 号窗口,开医保参保凭证,将医保关系转移至户口所在地社保局。
记者 柴胜松 通讯员 吴成友 杨昌骏 史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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