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4月6日上午,马鞍山市桃源路街道辖区一建筑工地上,花山区劳动监察大队教导员张启平和同事正在执行该区第二季度“农民工工资季度清欠日”任务。
4月6日上午,马鞍山市桃源路街道辖区一建筑工地上,花山区劳动监察大队教导员张启平和同事正在执行该区第二季度“农民工工资季度清欠日”任务。
今年以来,为让清欠农民工工资“常态化”,花山区创新工作方法,将该项工作重心“前移”,建立季度清欠日工作机制,将每个季度个月的1 日到10 日定为“清欠日”,定期定向开展巡查。并将花山区划分为秀山、濮塘等11 个片区,设立区、街道、社区等三级劳动监察保障制度,畅通投诉渠道,确保每位农民工能及时、足额地拿到工资,实现“月付季清”的效果。
针对城市建设行业存在转包,随之产生克扣、拖欠工资的现象,花山区在“清欠日”定向巡查内容方面给予明确规定,了解每个分包情况,实时掌握责任主体,并按月关注开发企业工程款支付进度情况,“源头”上确保施工建筑单位有钱发工资。同时,该区要求施工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给农民工制定统一的工资卡,并且逐步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等。
“年初签‘军令状’,年中定期巡查,年末‘重拳’治理。”据张启平介绍,农民工工作大多数是临时性的,每周、每月或者每季度都可能要结算工资。仅仅靠年底的“重拳”治理可能不会威慑到所有建筑企业。让清欠农民工工资“常态化”,对建筑企业进行短周期考核,把工作落实到平常的每一天,年底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自然会缓解。对巡查中出现问题的开发商、施工单位,该区将按照程序责令其整改,限期整改不到位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据介绍,一个月前,花山区召开全区2015 年度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总结,对逃避责任引发农民工上访的福建来宝有限公司等5 家房地产开发、施工企业记一般不良行为记录,同时记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对处置不力、引发农民工数次群访讨薪,严重影响社会秩序的安徽三建工程有限公司等9 家房地产开发、施工、劳务企业及项目经理记严重不良行为记录,同时记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对敷衍处理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的马鞍山建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3 家房地产开发、施工企业全区给予预警谈话。(记者 刘小庆 通讯员 赵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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