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日前,马鞍山市住建委对2015年度全市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进行了年检,符合备案登记要求的44家房地产经纪机构经年检合格,购房人可放心选择进行二手房屋交易。
日前,马鞍山市住建委对2015年度全市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进行了年检,符合备案登记要求的44家房地产经纪机构经年检合格,购房人可放心选择进行二手房屋交易。
据介绍,根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规定,“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到所在地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但有些中介机构无视政府规定,在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后不办理备案,故意逃避政府主管部门的监管。由于中介机构不到主管部门办理备案,致使发生违法行为后政府部门查无踪迹,甚至有的未备案的公司当行政执法部门去检查时早已人去楼空,给房屋交易当事人造成了无法挽回的损失。
为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力度,确保房屋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以及房屋登记的安全,市住建委要求已登记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在服务场所公开悬挂备案证书,并在有效期内从事相关业务;不定期检查中介机构经营行为及从业人员执业行为等,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查处,并不予办理《备案证书》延续手续,同时取消网上签约资格。
据了解,对检查不合格的、未取得营业执照和《备案证书》擅自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市产权登记部门不得接受其代理的业务申请,公积金管理中心、各金融机构不应受理其代理的业务申请,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委托其代理销售商品房。
市民如发现房地产经纪机构在房地产经纪活动中存在不良行为,可拨打监督电话:0555-2362252、362292举报。(记者 谈恒成 通讯员 杨洁)
二手房交易实现“‘码’上办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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